中央财政设立了水利发展资金,省财政设立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等农田灌排工程建设。为争取上级投资,推动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并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安徽省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推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改革的通知》(皖水农函[2017]343号)文件精神,五河县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遴选五河县2019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以低压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设施为主,兼顾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堰)、泵站、机井、沟渠、水闸以及配套桥涵等。
二、申报主体
依据流转面积200亩以上的流转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组集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建设模式
县级组建统一的专职项目法人,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部分符合条件、有组织实施能力的申报主体可在县级统一指导和监管下,实行自主建设。)
四、工程投资标准(或自主建设补助标准)
1.高效节水设施。低压管道灌溉每亩补助元,喷灌每亩补助元(固定式)、元(移动式),滴灌每亩补助元 。
2.水闸。小(一)型每座补助元(新建)、元(改造);小(二)型每座补助元(新建)、元(改造)。
3.塘坝。增加塘容每立方米补助元。
4.堰坝。引水流量每立方米/秒补助元。
5.沟渠。清淤整治土方每立方米补助元,岸坡护砌混凝土每立方米补助元。
6.泵站。每千瓦补助元(新建)、元(改造)。
7.机电井。每眼补助元(新建)、元(修复)。
(或其他投资、补助形式,如按照竣工决算后总投资的%予以补助等)。
五、申报程序
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向所在乡镇政府递交书面申请报告,乡镇组织核实、汇总后,行文报送县水利局。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将按照规划和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组织综合评审,确定本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须提交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申请书,包括具体工程名册、地点、现状、建设内容与规模、申请财政补助额度、自筹资金或劳务数量及落实措施、组织实施方案、建后管护措施等。村集体申报的,还需提供组织村民民主议事会议记录等决策材料;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须同时报送有效的注册登记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书材料。
2.时间要求。申报主体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县水利局。
联系人:张元敏岳德荣
电 话:5021125 2312615
地点:县政务办公中心二楼
五河县水利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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